今年2月,根据《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意见》(蚌政办〔2006〕8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协等部门共同组织在全市开展了2006年“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按照《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意见》中的评选程序,现已完成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和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共评出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52个。现将评选结果在《蚌埠市人民政府》(http://www.bengbu.gov.cn)、《蚌埠科技工作网》(http://www.bbsti.gov.cn)上予以公示。如对公布评选的科技创新先进单位持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科技局提出。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552-2046270、2050447(监察室)。通信地址:蚌埠市胜利路85号,邮编233000
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