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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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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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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4年以来,全市企事业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做出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经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委会评定、市政府批准,决定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等52家企事业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授予“蚌埠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为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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