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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市政府网站政民连线栏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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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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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正确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本市各新闻媒体联系人民群众的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等热线进行整合、集成,在市政府网站建立政民连线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民连线的连接范围 (一)将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蚌埠电视台新闻热线、蚌埠日报淮河晨刊热线、市民心声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相互贯通、整体联动,形成蚌埠市政民连线,共同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信息中心、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蚌埠日报社为连线单位,通过网络相互连接构建政民连线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相互联动。 (三)在政民连线平台上设置“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电视新闻热线”、“淮河晨刊热线”、“市民心声”等6个独立版块,同时设置连线平台的综合内容,通过互联网转载各热线的受理情况,登载答复、办理、反馈等信息,广大市民和各单位可随时查看平台信息,督促做好连线的办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即时办理各热线和连线平台反映的问题。 二、政民连线的运行规程 (四)各连线单位除了按原渠道继续做好热线工作之外,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负责以电子文本形式将人民群众通过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反映的投诉、咨询、意见、建议和转办的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市广播电台负责以音频形式将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实况、以电子文本形式将人民群众的投诉、咨询及转办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市电视台负责以视频形式将播出的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类问题采访、拍摄实况和转办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蚌埠日报社负责以电子文本形式将《淮河晨刊》刊登的人民群众投诉和转办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民心声栏目的管理、维护、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做好连线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在政民连线平台上登载的内容原则上每日更新,定期清空。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政民连线网络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办理人民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六)网络各责任单位对人民群众通过各热线反映的事项,应按《蚌埠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蚌埠市“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投诉与咨询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办理,按原渠道向对应的连线单位反馈,由连线单位在政民连线平台登载办理情况。 (七)各连线单位要加强对各自热线版块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催办、反馈工作。连线平台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做好进入连线平台信息的汇总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各热线办结事项、待办事项、未办事项,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了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 (八)网络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连线办理工作负有领导、承办、回复和督促检查的责任,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具体抓好日常的办理工作。 (九)网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注意收听收看政民连线的热线节目,亲自查看连线平台信息,做到在第一时间接受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快速组织做好各项办理工作。 (十)网络各责任单位要在相关科室确定并相对固定至少1台电脑登录连线平台,接受连线平台传递的转办通知等信息。要确定至少1名政治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电脑的管理,随时查看连线平台信息并做好下载、呈办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反馈、录入传送工作。市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具体的联络连接工作。 (十一)网络各责任单位都要按照组织领导、人员力量、设施保障、工作机制四落实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作好有关准备,尽快实施与连线平台的连接。 (十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要依照《蚌埠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蚌埠市“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投诉与咨询处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政民连线责任单位办理情况的督查,督查情况在政民连线上公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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